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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店铺失火,损失严重,肇事者被拘

转载 2024/03/05 14:44: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 66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2月24日中午12点左右,柳北区的一家零食店发生了突发火灾。收到警报后,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指派所属消防救援站前往现场进行灭火。调查结果显示,火灾是由于未持有证书的安装工人左某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起的,导致该店直接财产损失约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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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一家零食店发生火灾,地点位于柳北区雅儒路金水港湾小区街边,报警者为该店经理。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左某当天受雇于店面老板来安装货架。店长原本以为左某不会使用电焊,因此没有清理仓库内的可燃物。在仓库焊接货架时,左某不慎点燃了周围可燃物。左某在发现火灾后,试图用手拍打灭火,结果却不慎引发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他继续用踩踏的方法来扑灭火势,却没有察觉到潜在的危险。当时仓库门口摆放着5个灭火器,左某不熟悉如何操作,没有考虑使用灭火器来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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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能成功扑灭火势后,左某才赶去取水灭火并通知了店长。然而,这时距离火灾发生已经过去了4分钟,错失了最佳的扑灭火势时机。


店长发现火灾后立即通知了店铺老板,并迅速拿起店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然而由于火势已经蔓延,灭火器并未能够有效扑灭火势。4分钟过去了,尽管他努力扑灭火势,但仍然无济于事。最终,他别无选择,只能报警。此时,火势已经蔓延了超过8分钟。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零食店以及其旁边的一家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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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左某因违反消防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柳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动火动焊作业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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